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第九十五条有效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九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