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条

有效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