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第二节 受理第十三条有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