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有效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一百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