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二条有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一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