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