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已修改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