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