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条

有效

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