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