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已废止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射性物质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0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