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