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