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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六十条

有效

上级国家机关根据国家的民族贸易政策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商业、供销和医药企业,从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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