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第六十条有效上级国家机关根据国家的民族贸易政策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商业、供销和医药企业,从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2月28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