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第二十三条有效军官经考核不称职的,应当调任下级职务或者改做其他工作,并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待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