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第四节 为引渡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外国撤销、放弃引渡请求的,应当立即解除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的引渡强制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2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