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 审判程序/第一节 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第八十四条有效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完成举证。当事人完成举证并向海事法院出具完成举证说明书后,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船舶碰撞的事实证据材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