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章 海事担保第七十七条有效担保提供后,提供担保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减少、变更或者取消该担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