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第二十五条有效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当事船舶,不能立即查明被请求人名称的,不影响申请的提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