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条

有效

申请人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理由,以及已知的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地址和通讯方法,并附有关证据。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