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章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第一百零四条有效申请人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理由,以及已知的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地址和通讯方法,并附有关证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一百零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