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九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