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六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