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十三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