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章 捐赠和受赠第九条有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