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第四百一十五条已废止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四百一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