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第三百九十九条已废止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百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