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