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第三百三十一条已废止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百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