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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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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已废止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

第二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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