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二百零六条已废止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二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