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第一百九十三条已废止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