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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六十五条

已废止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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