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