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