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四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第十九条有效香港驻军人员违反全国性的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香港驻军人员违反军队纪律的,给予纪律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