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条

已废止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