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证/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第二十条已废止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