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一节 行政长官第五十九条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廉政专员对行政长官负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2月20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