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五节 货物交付第八十四条已修改承运人和收货人对本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检验,应当相互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