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第三节 被保险人的义务第二百三十五条已修改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修改承保条件、增加保险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二百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