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章 海难救助第一百七十一条已修改本章规定适用于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一百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