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第一百二十九条已修改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7月1日第一百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