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 政治体制/第二节 行政机关第六十三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