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