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第一百一十八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经济和法律环境,鼓励各项投资、技术进步并开发新兴产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一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