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第一节 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第一百零九条有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以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一百零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