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8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