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五条有效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