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