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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有效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

第一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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