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第一百二十七条有效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11日第一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八条